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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扩大烟花炮竹禁燃范围 收缴非法鞭炮万余饼

2018-02-09

成都全搜索新闻网(记者 初晓)2月9日报道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,2017年以来,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,精心谋划,全警动员,积极推进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贯彻实施。

今年是《规定》实施以来的第四个春节,为进一步巩固往年的工作成效,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多次组织安监、环保、城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(市)县局召开专门会议,层层组织提前部署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。

同时,针对部分区市县人口、车辆、企业、高层建筑急剧增加,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加大,群众对改善空气质量的愿望日益增强的实际,治安管理支队组织高新区、天府新区、双流区、郫都区、龙泉驿区、青白江区、温江区、新都区等8个地区相关部门,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结合群众意愿,进一步扩大了烟花爆竹禁燃范围,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
从2017年10月27日起,全市治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,工作中,各级治安部门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,加大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

组织多警种加强设卡盘查和公路交通检查,依托110警务工作站和重要路段的治安卡点,严格开展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。同时,各派出所以城乡结合部、城中村、出租房屋、废旧厂房、封闭式院落、废置养殖场、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为重点,开展全面排查和清查整治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计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政案件66件,行政处罚人员89人,收缴非法烟花4504组、鞭炮13830饼。

此外,还向社会发布了《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》,并印制5万余份法规小册、民警温馨提示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单,组织全市治安民警配合街道(社区)在城区主要街道、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及单位、居民小区和院落进行张贴和发放。

同时,依托电视台、平面媒体、网络主流媒体开展宣传,于1月23日召开“向人民报告”冬季铁拳行动治安管理工作新闻通气会,通报了2018年春节期间成都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方案,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并警示震慑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。

链接:成都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?

根据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等法规的规定,从2015年1月1日起,成都原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原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(县)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。从2018年1月1日起,又对烟花爆竹禁燃范围作出了调整:成都中心城区禁燃范围不变,中心城区外的8个区(市)县有部分调整。

高新区调整为:高新南区及高新西区全域。

天府新区调整为:六环路(二绕)内侧以北的直管区辖区。

龙泉驿区调整为:东起大十三路、沿山路、公园路、建材路、玉扬路、桃都大道、车城大道、驿都大道至绕城高速的区域;南起大十三路、桃园路、星光东路、鲸龙路、成简快速路、成龙路至绕城高速的区域。

青白江区调整为:大弯街道、红阳街道、大同镇主城区范围是指:华金大道区水业公司以东、华金大道大弯中学校门以西、中铁八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线——黄金路以北范围。

新都区新增:新都区绕城大道南二段香榭河畔路口至成发420路口以南,新都区蜀龙大道南段成发420路口至蜀龙大道绕城高速跨线桥下以西,新都区蜀龙大道绕城高速(G4201)跨线桥下至绕城高速(G4201)宝成铁路桥以北,新都区金芙蓉大道宝成铁路桥路口至货运大道毗河桥头以东,滨河路毗河桥头路口至香榭河畔路口以南区域(含以上路段)。

温江区调整为:主城区杨柳东路、金河东路、黄金路以东(包含以上道路),温泉大道、正阳街以北(包含以上道路),成温邛高速公路以南区域。

双流区调整为:东升街道、九江街道、西航港街道、协和街道全域和黄龙溪古镇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郫都区调整为:郫都城区北至国道317线郫县城区段,南至中信大道一、二、三段,西至中信大道四段,东至南北大道(包括国道317线郫县城区段、中信大道、南北大道);德源镇北至清水河东路,南至平东路,西至德源南路、德源北路,东至德富大道(包括清水河东路、平东路、德源南路、德源北路、德富大道)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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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星新闻网 编辑:董乐